(麻坡21日讯)65岁退伍军人在小学内对9名女生作出猥亵行为,被控10项罪状,唯他皆不认罪。
已丧妻的被告兰赛仁,是趁着到该小学帮忙一名担任教师的朋友处理事务时,非礼9名女生的身体部位,把狼爪伸入女生的头巾内上下其手,以及对着女生的敏感部位吹气。
受害女生年龄介于10岁至12岁,其中一人接连两天遭被告非礼,首日触摸屁股后,在隔日又伸手入对方头巾内抚摸颈部。
被告今日上午在麻坡第一地庭面控时,对10项控状内容皆表示明白,但他均不认罪。

10项控状指出,被告分别于今年2月26日中午12时及下午1时,以及2月27日分别于上午8时至11时、中午12时及下午1时许的时段,在该位于居銮县某个垦殖区的学校对9名女童作出猥亵行为。
被告被控包括在该校的工艺与设计实验实、生活技能实验室、草场及礼堂,对女生作出猥亵行为包括触摸她们的屁股、脖子、大腿、肩膀,并不停用力揉搓其中两名女生的肩膀及颈部。
被告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肢体性侵)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14条文下被定罪,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此案主控官为迪雅娜副检察司。
辩护律师法兹里为被告求情时指被告患有糖尿病及胃病,须每3个月定期到诊所复诊,加上每月仅靠1500令吉退休金过活,希望法官将保释金减至最低。
法官娜丽曼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状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审讯期间不可干扰受害人及证人,以及每个月须到警局报到,并择定于下个月24日过堂及呈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