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7日讯)一名侏儒男子被控性骚扰女童,他在法庭面控时喊冤,“放了我,我没有对那名女孩做任何事,我只是抱了她一下”。
30岁的被告莫哈末哈菲兹旺,患有侏儒症其身材矮小,职业是销售员。
他今日上午在新山地庭,被控于本月16日晚上约8时15分,在新山宏艺花园哈莫尼姆路(Jalan Harmonium)的某购物中心,对一名女童肢体性骚扰。
其行为牴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并可施以鞭刑。
被告听取控状后坚称自己无罪,他向法官求情道,“放了我,我没有对那名女孩做任何事,我只是抱了她一下。”
对此,法官塔哈巴佐克提醒被告,此阶段只能申请降低保释金,而非争论案情,因为案件尚未审理完毕。

主控官诺法蒂拉副检察司指出,该罪行属于不可保释的罪行,但若法官允许保释,检方建议将保释金额定为2万令吉。
此外,主控官也要求法庭对被告设下3项附加条件,即不得接触受害人或控方证人、每个月须向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若有护照则须交由法庭保管。
由于没有律师代表,被告亲自求情说,自己需要照顾年迈的父母,加上母亲患有哮喘,需要长期服药,医药费皆由他负担,希望法官降低保释金额至5000令吉。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以一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本地人担保保外候审,同时也遵守检方提出的3项附加条件,并定于下个月28日过堂,以呈交文件及让被告聘请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