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8日讯)债务纠纷引发群殴,4名男子对另一名男子拳打脚踢致受伤,各被罚款2000令吉。
4名为朋友关系的男子,即28岁的哈菲斯、40岁的利祖安、32岁的纳兹鲁希米以及29岁的纳苏哈尼夫,皆来自麻坡。
4人今日在麻坡推事庭,被控于本周一(3月24日)晚上约7时30分,在麻坡阿都拉曼路巴力阿玛的一个单位内,蓄意致伤一名31岁男子查鲁希山海鲁丁沙礼。
据了解,这因债务纠纷引发群殴事件,受害人因遭到被告用手捶打及用脚踹踩,造成其脸部及身体受伤。
4名被告的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罪成可被判监禁一年或最高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4名被告还有3名仍在潜逃中的同党,于上述时间及地点将受害人拖拉进房间,并对他拳打脚踢,伤及脸部和手脚。
事后,4名被告及同党还将满身是血的受害人丢弃在麻坡巴力峇九靠近电脑检车中心的路边,公众发现伤者后立即报案,后者被送院接受治疗。
被告皆俯首承认有罪。
推事伊丽莎白刘(译音)判处4名被告各被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6个月代替。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米依娜,4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法蒂玛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