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25日讯)无业青年偷溜进公共女厕偷窥女子如厕,认罪后被罚款2800令吉或坐牢5个月取代。
来自麻坡的24岁被告莫哈末纳兹鲁拉,目前无业,他今日在麻坡第一推事庭,被控于上周一(14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在东甲县丹绒亚葛斯休闲公园的公共女厕内,通过门缝,偷窥当时正在如厕的36岁女子西蒂罗哈妮。
其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被告在发现该女子进入厕所后,竟跟上偷偷潜进女厕,并趴地通过门下缝隙偷窥。
该女子发现门缝有人偷窥后,吓得大声喊叫,被告仓皇冲出厕所,开车逃跑。当时,该公厕收费员目睹被告从女厕冲跑出来,开车扬长而去。
警方接获投报后,根据被告驾驶的轿车车牌线索,于本周一(21日)在麻坡县逮捕到被告,并从公厕的闭路电视查获被告确实在上述时间及地点溜进女厕,而女子也确认在如厕前曾在公园看见过被告。
被告聆听控状后承认有罪,推事法丁判处被告罚款2800令吉,或坐牢5个月取代。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米拉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为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GBK)的郑欣然。
(本报刘美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