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缅甸籍男子被控谋杀小舅子,由于控方无法提呈足够的表面证据,被告今日在新山高庭获判无罪释放,逃过死劫。
被告为30岁的高亮(译音),是一名餐馆员工,死者则是其妻子的弟弟。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1年5月3日晚上11时至4日清晨7时35分,在新山烈光镇丹绒2路一单位内,谋杀同样来自缅甸的男子。

其行为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罪成者可被判绞刑,或监禁30至40年及至少12下鞭笞。
被告早前否认有罪,并向法庭要求审讯,期间控方传召9名证人出庭作证。
根据其代表律师卡马提供的法庭文件,法官拿督阿布峇卡基于控方未能确认死者身分,也无法证明死者的死亡与被告有关,包括现场未检获被告脱氧核糖核酸(DNA)、其衣物上也没死者血渍。
因此,法庭认为控方表面证据不足,裁定被告无罪释放。
被告的另外两名代表律师,为诺莱娜及莫哈末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