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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31年被逐家门 女告91岁母败诉

(新加坡8日讯)过去31年在父母家白吃白住,老母之后不满女儿的行为把她赶出家门,女儿却称有权留在家里,又指哥哥布局操控母亲,入禀高庭起诉91岁老母等人,但最后败诉。

根据高庭判词,起诉人是丽塔·基辛昌德·博吉瓦尼,答辩人则是她现年91岁的老母亲玛雅以及家族企业公司和公司的一名董事。

丽塔的父亲在1968年创办了房地产公司,母亲担任公司董事。丽塔在1985年结婚后,于1994年带着儿子搬到父母家住。

公司在2007年购买东海岸一带的一间公寓单位,丽塔和父母3年后搬入公寓居住。母亲当时跟公司签租屋协议,每个月支付6000元(1万9789令吉)房租。

2021年3月2日,丽塔申请成为父亲的代理人,当时父亲已93岁,失去心智能力。结果,她发现父亲已办好持久授权书,执行人是哥哥。


丽塔事后称哥哥向父亲施压才成为执行人,并指父亲没有心智能力办理持久授权书,入禀家事法院搁置这份授权书。期间,她也申请,指哥哥家暴她。不过,母亲在这两件事上都支持哥哥,还帮他提交宣誓书。

就在案件开审的一周前,担任公司董事的母亲与另一名董事辛迪在2021年8月23日透过董事会决议,公寓住户仅限于丽塔的父母和3名女佣,禁止丽塔入住。丽塔在25日返回公寓时被保安拦下,个人物品也被装进箱子摆在走廊。

丽塔指自己有权留在公寓,并指在2010年搬进公寓时,跟父母和公司有共识,称她和父母即使没支付租金也能居住在公寓里。她也指哥哥促使母亲和辛迪赶走她,也操控母亲。

为此,她通过诉讼要恢复她对公寓的占有权,也为她在酒店的住宿和伤及自尊等费用索赔。

审理案件的高庭法官在考虑双方的说辞后,认为丽塔的表面证据不足,最后判她败诉。

女儿行为不合理

母亲指丽塔在得知父母把所有房产给予哥哥后,为了争夺财产暗自申请成为父亲的代理人。自此,丽塔变得咄咄逼人,不仅吼叫和弄哭母亲、让母亲签署未知内容文件,还拍摄父亲日常行动以及母亲和哥哥的谈话内容等。

作为公寓合法拥有人,母亲称她有权要求丽塔离开公寓,也指他们看在丽塔刚跟丈夫分开,出于好意才允许她同住。

母亲也否认双方有共识让丽塔可无限期住在公寓里,因此认为他们无需答辩。

高庭法官发表裁决指出,丽塔称父亲曾明示,会保护她这个女儿,而家中房产都能让家人免费居住,但她的证词前后不一,不足以形成表面证据。

法官也指,虽然父亲承诺为她提供经济资助,还为她设立500万美金(2140万令吉)的基金,但这跟允许子女无条件免租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性质不同。

每个月领近万月薪和零用钱

长达36年没在外工作,女儿每个月领取2000元(6597令吉)薪资以及1000元(3298令吉)零用钱,法官认为她显然想要啃老,选择不在家族企业外工作。

法官指出,丽塔称照顾父母是为了尽孝,但她为此牺牲到外头找工作的机会。

不过,法官指丽塔受聘于公司,每个月获2000元薪资,母亲每月还给她1000元的零用钱,因此公司事务没有损害丽塔的利益。更何况,没有证据显示丽塔在外可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

反之,证据显示丽塔没有找工作的念头。法官指丽塔在2006年就称想做家庭主妇,有长达36年没在家族企业外工作,如今忽然想要找工令人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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