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4日讯)4名中学生因不满一名学弟把相熟女生的照片拿来篡改,竟在学校厕所群殴致伤学弟,他们今日因蓄意伤人罪被控上峇株巴辖推事庭。
4名被告在四加亭一所中学就读,年龄介于16岁至17岁,他们在控状被读出后,在推事阿伦诺瓦达斯面前承认有罪。
他们被控于5月6日上午10时30分,在学校厕所蓄意致伤一名15岁的男学生,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

案情显示,他们是听到风声,指受害者篡改他们相识的一名女生照片,以致女生对他们不满。
在未了解情况之下,他们把受害者叫到学校厕所,并集体殴打受害者。受害者试图反抗,却被他们不停殴打,直到受伤。
受害者回家后,向父母申诉,随后被带到四加亭警局报案。
本案主控官是菲道斯副检察司,4名被告则由祖雅迪律师代表。
推事允许4名被告各以1000令吉,由一人担保出外,并定于7月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