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一间驾驶培训机构的女负责人及两名前职员,涉及协助考生通过电脑理论考试以获取驾驶执照,被控106项贪污指控,唯3人皆否认有罪。
3名被告为机构负责人诺拉菲达(45岁)、前书记诺拉蒂卡(25岁)及诺丽艾达(36岁),3人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
诺拉菲达被控于前年涉及串谋其两名职员收取贿金,以协助学员通过驾照考试,合共涉及53项罪状,这些贿金是由两名前职员代表她收取。
其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28(1)(c)条文被判罪,并与相同法令第16(a)(A)和第24(1)条文同读。


至于诺拉蒂卡则面对29项收贿指控,涉及金额为4万8741令吉。控状指她于前年8月1日至10月15日间,从一名26岁女子手中,通过29次网上转账方式收取贿金,作为协助考生通过第一部分电脑考试的报酬,地点为哥打丁宜商业一街的一家银行。
诺丽艾达则被控于2023年8月1日至10月21日间,接收来自诺拉蒂卡的贿金,共24次网上转账,总额2万1172令吉,同样是作为协助考生通过电脑考试的酬劳,其案发地点为哥打丁宜本纳哇镇一家银行。
两人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贿金5倍或至少1万令吉罚款,以何者为高。
3人在聆听控状后皆否认有罪。
法官阿末卡马阿里芬允许诺拉蒂卡与诺丽艾达各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为每个月须到反贪会报到一次,护照必须交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审结。
而诺拉菲达则需以1万令吉令吉保释,附同样的保释条件。
此案主控官为来自反贪会的法扎里山副检察司,诺拉蒂卡与诺丽艾达分别由律师苏弗里与纳法尔代表,而诺拉菲达则由律师阿都拉欣代表。
法官择定此案于6月26日过堂,以提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