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被指涉及低价旅游团取消未退款事件的华裔母女,其中49岁的母亲今日面对第二项指控时,仍然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49岁的被告罗秀花(译音),于今日上午被警方押送到新山第三推事庭面对第一项指控后,再于今日下午被押往新山第二推事庭面对第二项指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3月12日傍晚约6时02分,在武吉英达花园英达11/4路(Jalan Indah 11/4),诱骗58岁的受害人杨来娣(译音),转账1588令吉到隶属于一家旅行社的银行户头,以用于支付到中国的旅行费,实际上该旅行团根本不存在。
被告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诈骗),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诺法蒂哈副檢察司建议推事将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向推事求情时说,她育有3名子女,且她患有高血压,希够能降低其保释金。
推事沙米妮允准将保释金降低为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定于5月29日过堂,并要求被告在下次堂讯前聘请代表律师。
之前报导,自上个月尾陆续有消费者控诉新山一家旅行社收取团费后临时取消或更动行程,并未退款给受影响者,之后证实涉案公司并非正规旅行社。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M.古马于上周二(6日)发文告指出,至今警方已接获34项投报,估计损失金额达33万8080令吉,并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调查。
据了解,受影响者来自全国各地以及新加坡,过去一周受害者陆续在各州警局集体报案,估计受影响者超过1000人,其中有约800人加入维权群组,估计损失金额超过百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