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一名标志设计师因不满女同事的一句玩笑,竟动手伤人,最终被罚款1300令吉,为一时冲动付出代价。
现年26岁的被告艾曼纽尔森,其职业为标志设计师,他今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于去年11月26日上午约9时,在巴西古当一所高尔夫度假村的食堂内,致伤一名37岁的女同事。
被告牴触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被告当时因不满女同事的一句玩笑,先是故意朝她泼水,再用手打击其后脑勺。
主控官R妮薇娜促请法庭考量受害者的伤势,判处合理的裁决。
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K.峇拉迪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是初犯,尽管目前未婚,但仍需照顾父母及年幼的弟妹,月薪仅2000令吉。
推事最终判处被告罚款13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3个月监禁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