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2日讯)不谙马来语的新加坡籍被告,在法庭上要求以英语对话,惟推事要被告去确认,新加坡的国语是马来语,最终法庭安排华语通译员为被告念读控状。
被告郑官宝周四(12日)在新山推事庭面控,不谙马来语在被念到名字,站到被告栏时,提出要求,“是否可以说英语?”(can speak English?)。

推事莎米妮之后问被告理解马来语吗?被告回答“不会,我来自新加坡。”
莎米妮之后用英文询问被告,新加坡国语是什么,被告回答是英语;莎米妮接着要被告去查清楚,新加坡宪法规定,国语为马来语,被告语塞无法回应。
接着,推事安排通译员以英语念出控状,惟为确保被告清楚控状,推事另安排华语通译员念出控状。
根据资料,新加坡宪法规定,国语为马来语,官方语言为英语,华语、马来语及淡米尔语,官方文书以英文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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