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沥青及买卖石头公司的华裔女经理,被指在职期间涉嫌挪用公司约250万令吉,公司业者呼吁前者现身交代,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
被揭发挪用公司款项的女经理,在避兰东林许有限公司任职20年,2023年东窗事发后,曾口头承诺偿还10万令吉,但遭公司拒绝后,她再也没有回到公司上班,至今下落不明。
该公司业者许源瑞及业务经理贺旺盛今日在马华新山市议员陈珊珊及马青巴西古当区团副团长陈俊杰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呼吁女经理现身交代有关资金的去向。

贺旺盛指出,公司于2023年年底接获吹哨者投报,指公司账目出现问题,便开始调查,后来发现是该公司前女经理涉嫌在2018年至2023年挪用公司款项约250万令吉。
他说,经调查发现,公司每日获得的现金交易都没有存入公司银行户头,最终发现所有现金款项到女经理手上后就“消失”。
“女经理收到现金交易的收据后,就将收据扔掉,也没有记录在案,有同事觉得事有蹊跷,便偷偷将被扔掉的收据收起来,成为关键证据。”
他指出,公司整理账目及证据后,于去年1月17日报案,并将证据交给警方处理,同时也呼吁任何知道女经理下落的人士,可到警局提供情报。
许源瑞说,在公司进行内部调查期间,女经理似乎心虚,私下找他提出赔偿10万令吉,但他不答应,随后女经理在没有辞职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到公司上班,至今也联络不上。
另外,陈珊珊说,公司业者召开记者会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女经理在一个星期内主动现身交代,否则将会采取法律行动。
她也希望警方加快调查速度。
公司若发现职员盗用资金
需立即内部调查
陈俊杰建议,若公司业者发现职员滥用或盗用公司资金,需立即展开内部调查,并报警处理。
他说,经调查确认某位职员涉案后,可将该职员裁退,并采取法律诉讼。
“若涉案者将资金转给亲友,公司也有权向他们追讨。”
他说,如果是民众在签下某公司的配套,却发现有关公司结业,涉及金额在5万令吉以内,可入禀消费人仲裁庭。
“涉及金额5000令吉以下,可经过小额索赔法庭追讨;5000令吉以上则可采取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