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19日讯)居銮警方日前展开“醉酒行动”逮捕两名涉及醉驾男子,并于昨日提控,两名被告当庭认罪,分别被判入狱一天,以及个别罚款1万2000令吉及1万6000令吉。
两名年龄为43岁和48岁的被告,也被法庭吊销驾驶执照两年。
居銮警区主任峇林助理总监昨晚发文告指出,居銮警区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于星期日(15日),在居銮市区展开4小时的“醉酒行动”。
“行动期间,交警共截查23人及21辆交通工具,并针对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开出10张POL 257交通罚单。”

他说,在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测试过程中,警方侦测及扣查两名年龄分别为43岁及48岁的本地男子,随后将两人延扣,并于昨日带至居銮推事庭提控。
峇林指出,两名男子皆被控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醉驾),即因体内酒精含量超标而酒后驾驶。
他说,43岁男子被判监禁一天、罚款1万2000令吉,并吊销驾照两年,而48岁男子则被判监禁一天、罚款1万6000令吉,同样吊销驾照两年。
根据警方发布的照片,两名被告,相信其中一人为华裔,另一人为印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