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23日讯)18岁女子騎摩哆外出时,遭正要转弯的轿车撞倒,她被抛飞在地上后,遭后方轿车碾过,造成多处重伤,当场毙命。
此事于今日清晨约6时30分,在笨珍路第11.5公里处朝龟咯方向的路段发生。
死者为诺沙希拉,生前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居住在龟咯港脚(Kukup Laut)的马来甘榜。
不过,警方调发现,死者生前没有驾照。

笨珍警区主任莫哈末苏菲警监发文告指出,事发时,死者正从龟咯前往笨珍,并在路段上直行。
经过事发地点时,由41岁华裔女司机驾驶的第二国产迈薇轿车,行驶在左侧路口,并要转右驶出路口,再进入女死者使用的车道,撞向死者。
他说,死者被抛飞到路中央,惟当时正有一辆丰田Vios轿车驶来,因来不及闪避,碾过死者。
“女死者多处重伤、包括头部、身体、手脚等。两名轿车司机皆没有受伤。”
他也透露,女死者并没持有驾照。

他强调,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调查此案,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少于5年及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2万令吉至5万令吉,并吊销驾照不少于5年。
另一方面,新笨珍消拯局局长马哈迪尔发文告指出,当局也受召到场,并出动10名消拯员展开救援行动。

他说,消拯员使用特殊工具,将死者遗体移出。
他进一步接受《中国报》询问时也透露,死者遗体完整,并没因遭碾压而毁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