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甲23日讯)涉案酒后持刀杀害同乡的24岁缅甸籍嫌犯,今日在东甲推事庭被控谋杀罪。
持有难民卡的被告朱民敦(译音)因为不谙国语和英语,他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仅摇摇头,表示不明白内容。
承审此案的东甲推事庭推事李锦杰(译音)择定案件于7月1日再度过堂,同时须安排通译员进行翻译,及不允许被告保释。

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6月11日下午5时15分至5时40分之间,在东甲县哥马祖安路一间单位内,致死一名39岁缅甸籍男子山曼添(译音),牴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死刑,或坐牢不少于30年、不超过40年,若没被判死刑,将被鞭不少于12下。
案情指出,被告是为了向死者追讨后者欠他的逾1000令吉债务,而在宿舍内与对方发生冲突。
被告使用菜刀向死者的颈部及胸部猛砍9刀,导致后者重伤死亡。
被告事后搭电召车越州逃到马六甲峇株安南,两天后落入警网。
另一方面,被告的同乡友人孟林可可(译音,39岁)则因为没有持有合法证件,而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被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