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火爆叔倒退撞老翁车”案;涉案的男子明日被控!
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助理总监今日告知媒体,50岁的男嫌犯明早将在两项法令下被控,即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交通事故)。
早前报导,此事件于前日(22日)下午3时10分,在敦阿都拉萨第六支路发生。不满前方63岁司机错过路口后放缓车速,尾随的50岁“火爆叔”竟激动超车,并在双方口角后,三度驾驶货卡倒退猛撞老翁的轿车,“火爆叔”已遭警方逮捕。

(新山24日讯)“火爆叔倒退撞老翁车”案;涉案的男子明日被控!
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助理总监今日告知媒体,50岁的男嫌犯明早将在两项法令下被控,即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交通事故)。
早前报导,此事件于前日(22日)下午3时10分,在敦阿都拉萨第六支路发生。不满前方63岁司机错过路口后放缓车速,尾随的50岁“火爆叔”竟激动超车,并在双方口角后,三度驾驶货卡倒退猛撞老翁的轿车,“火爆叔”已遭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