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24日讯)“男子躲女厕隔板偷窥自慰”案,被告今早在古来法庭过堂时,突改口认罪,被判监禁4个月。
被告苏塔西被控于5月11日晚上9时许,以下半身裸体的状态,躲藏在古来庄园某餐馆的厕所,偷窥一名30岁华裔女子如厕,并蹲下做出猥亵的动作。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向他人作出猥亵行为),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罚是监禁2年。
被告于5月14日首次面控时,表示不认罪,当天推事官莎莉妮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及一位担保人保外候审,惟被告没有交付保释金,一直被扣押至今早案件重新过堂。
被告因不谙马来语,在法庭通译员用淡米尔语念出控状后,被告突然在承审推事官莎莉妮面前改口认罪。
被告透过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律师林雪瑄求情时表示,被告是一名工厂操作员的散工,每月收入仅350令吉,希望推事能给予最轻的刑罚。

主控官蒂薇雅则要求推事判处适当的刑罚,以警惕民众。
推事官莎莉妮宣判被告监禁4个月,刑期则从逮捕日算起。
根据案情,30岁女受害者与家人趁母亲节到上述餐馆用餐,当她如厕时,发现被告藏在厕所隔板偷窥并自慰,女子大喊求救,被告当场遭女子丈夫及食客合力制伏,警方也赶抵现场逮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