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3名大马男子“各司其职”,一人当司机,负责载送两人到狮城各处盗刷信用卡购买手机,一天内买了18台手机并带返大马售卖,以谋取佣金。
担任司机的27岁被告唐晨发共面对9项诈欺控状和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控状,今日在庭上承认其中3项控状,被判坐牢23个月。
《联合早报》报导,其他两名男子是廖伟正和丁俊豪。(人名皆译音)

去年11月初,廖伟正问丁俊豪是否有兴趣赚快钱,并称“老板”会提供偷来的信用卡,他们只需到新加坡购买大量手机,再回到大马售卖,每卖出一台就能获得500令吉佣金,还答应分一半佣金给对方。
由于丁俊豪没有车子,便把被告介绍给廖伟正,后者向被告说明计划后,说他会拿50%佣金,丁俊豪和被告则个别分得25%佣金,被告同意加入计划。
去年11月8日,被告开车载两人入境狮城,到4家手机店执行计划。
廖伟正和丁俊豪前后用8张受害者的信用卡,一天内买了18台iPhone 16 Pro Max,共值3万9751元2角(约13万1922令吉),隔天再将手机出售,被告和丁俊豪分别获得2250令吉佣金。
当局目前还在追捕廖伟正,相信人在大马;丁俊豪在干案后两天,载送顾客到狮城时被逮捕;被告则得知自己被通缉后到狮城自首。
被告最终作出2000元(约6637令吉)赔偿。基于被告不是主谋,控方最后要求法官判他23到25个月监禁。
丁俊豪的案件则将在7月3日进行审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