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陆路交通局自7月1日起,在马新陆路边境展开为期5天的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执法行动期间共发出190张罚单,涉及罚款总额达5万7000令吉。
柔佛州陆路交通局主任阿兹米指出,在执法期间,多达1767辆交通工具接受检查,94辆接获警告通知。
“截至目前,在陆路边境的VEP执法行动顺利进行。”
通过VEP执法行动,凡未持准证入境新山的外国车辆,将被罚款300令吉。
此举与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6H(7)条文相符,即任何人驾驶外国注册车辆在进入或逗留于大马境内时,未持合法准证即属违法.
交通部长陆兆福于6月4日指出,推行VEP系统不仅对跨境交通流量的管控至关重要,同时也提升对外国车辆的道路法律执法有效性。
对此,陆路交通局于7月1日凌晨12时起,正式在马新陆路边境全面检查入境的外国车辆,有关车辆必须注册并启用VEP及RFID标签的措施,否则一律将被罚款3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