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0日讯)女外劳同性相爱埋杀机!不甘女同伴结新欢交男友,在本地工作缅甸籍女外劳杀害女同乡,她今日在控方修改控状改为误杀后认罪,被判入狱11年。
现年31岁的缅甸籍女被告菲奥泰津(Phyo Tha Zin),犯案时25岁,她早前在我国工作时,被控于2019年12月8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15分之间,在峇株巴辖文化花园(Taman Budaya)一个员工宿舍房间内,致死当时年龄23岁的同籍女室友兼同事莎卡娃琳(Sakawar Lin)。
女被告原本在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下被提控,今日在控方修改控状后,于刑事法典304(a)条文(误杀)下认罪。
(刘福来摄)
男性化打扮,蓄着短发的女被告,今日身穿白色圆领衣,外加白色长袖衣在麻坡第一高庭面控。
法官梅奥尔宣判被告入狱11年,并在被告服完刑期后,交由移民局发落处理。
案情指出,被告菲奥泰津与死者两人皆来自缅甸,关系要好,皆同生情愫。
被告之后不甘女友(死者)另结新欢,准备外出和孟加拉籍男友私会,两人在房间内发生口角,被告一气之下用毛巾捂住死者的口鼻,导致其昏死。

同屋室友当时听到死者尖叫求救,到被告房间,因房门反锁,随后敲门询问发生什么事,被告告诉室友什么也没发生,并声称她和死者只是在开玩笑,之后室友们就没有再听到死者的声音。
被告过后离开员工宿舍,之后联系户主要求户主去房间里看死者,后者看到死者躺在床上不省人事,试图唤醒死者,但没有回应。
女死者遗体送往太平间后,法医报告证实死者的死亡原因为“颈部挤压和窒息”,被告随即被控谋杀。
此案主控官娜比哈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拉美斯瓦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