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讯)待产的越堤族早前缴付订金给外劳中介公司,欲聘请印尼女佣照顾小孩,最终却未能如期获得人选,中介又迟迟不退款,迫使她入禀消费人仲裁庭,最终胜诉。
在新加坡任职外部审计师的女事主纳维纳德维说,她在去年10月2日向一家位于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的外劳中介公司支付5250令吉订金。
“当时我怀着第一胎,预产期在12月,因此要求安排一名年龄介于35至45岁、具备照顾新生儿经验的女佣。”
她说,该名外劳中介在收取一半订金后,承诺会在去年10月至11月初会安排女佣,但至11月告知仍在寻找合适人选,并未提供候选人资料或最新进展。
“最后是我母亲照顾我和孩子。”
纳维娜德维透露,她在12月生下孩子后多次向中介追讨退款,对方先承诺今年2月,后来又推到今年5月底,但始终未归还款项。从今年6月起,中介不再接电话,也不回覆任何讯息。
无奈之下,她另行花费1万3000令吉,透过柔佛州另一家外劳中介公司聘请一名斯里兰卡籍女佣。
英文《星报》今日报导,纳维娜德维在位于新山安莎大厦的柔佛州消费人仲裁庭外受访时这么指出。
最终,消费人仲裁庭庭主哈菲兹谕令,有关中介须在两周内退还5250令吉给事主。
需要向柔佛州消费人仲裁庭援助的民众可致电07-2271755/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