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讯)屋主花费4400令吉购买防盗门,未料承包工人安装错误且没有任何补救方法,气得他入禀消费人仲裁庭,成功追讨退款。
该屋主是住在振林山马斯花园(Taman Mas)的56岁男子李健良(译音),在振林山先锋园经营摩哆维修店。
他于去年12月9日,在士姑来丽宁镇的一家店订购了一扇黑铜色金属安全门及相关配件,他于当时支付2000令吉订金,并于今年6月9日付清尾款2400令吉。
他说,有关承包工人于6月11日上门安装时,仅用30分钟便安装完成。

然而,他竟发现,这扇门的双开门本应全部向内开启,但安装后却出现一边向内、一边向外的情况。
有关承包商之后称,由于水泥地脚不平整,导致门无法如常安装,因此才采取这样的安装方式。
但他认为,承包商理应在开工前先行告知,而不是直接施工。
但令他更气的是,承包商提出若要拆卸并重装,须额外收取200令吉费用,李先生无法接受。
他于6月12日致电该店家投诉,但未获正面回应,随后他于同日到新山甘拔士警局报案。
他说,6月17日,该店家的主管到他家查看,并承认安装有误;6月25日,该店家的市场经理亦到场,但未承诺采取任何补救方法。
《星报》今日报导,李健良于7月7日前往位于新山安莎大厦的柔佛州消费人仲裁庭,要求该店家退还他支付的4400令吉。
柔佛州消费人仲裁庭主席哈菲兹裁决商家必须在两周内退还款项,李健良则须在收到退款后归还防盗门。
消费者若需仲裁庭协助,可拨打07-227 1755/1766,或亲临新山直律街安莎大厦(Menara Ansar)17楼的柔佛州消费人仲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