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2日讯)一名拥有11项毒品前科的男子,身上携带逾千克的摇头丸粉末,遭警方逮捕。
居銮警区主任峇林助理总监说,今日凌晨约12时10分,居銮警区总部肃毒组在居銮三和花园拉查乌当路路边展开突击行动,逮捕这名29岁的本地男子。
他今晚发文告说,在搜查过程中,警方从男子身上找到一个黑色袋子,袋内装有20包黑色塑料袋,里面装有摇头丸粉末,重量约1090克,同时起获200令吉现金。

他指出,毒品与所起获物品的总估值约为1万2250令吉。
“调查发现男子有11项毒品相关的犯罪纪录,其尿液检测对甲基苯丙胺呈阳性反应。”
他说,警方已扣留嫌犯7天,至28日助查。

他说,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和15(1)(a)条文调查此案,在第39B条文下,刑罚是终身监禁和不少于15下鞭笞,第15(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