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31日讯)两帮人疑因摩哆噪音引发不满,在路边饮食摊大打出手,警方逮捕8名男子包括一名少年,所有人今日被控上法庭。
8名被告分别是陈伟祥(35岁)、李永轩(18岁)、刘勇勤(19岁)、莫哈莫德尼扎(18岁)、颜瑞兴(21岁)、陈佳伟(22岁)、沈正言(31岁)(人名皆译音),以及一名15岁少年,他们今日上午被带上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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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控状指8名被告于星期日(10月26日)晚上11时20分左右,在峇株巴辖县龙引大街一个饮食摊,使用武器即一张桌子和一张椅子斗殴,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48条文(持械骚动),一旦罪成可判处坐牢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8名被告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蓄意破坏一名45岁巫裔男子所有的一张塑料桌子和一张塑料椅子,因此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5(2)(c)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不超过一年或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者两者兼施。
面对这两项控状,8名被告皆承认有罪。
此外,被告陈伟祥还面对蓄意破坏罪,控状指他于事发当晚11时20分左右,在龙引大街一个饮食摊蓄意破坏另一名被告莫哈莫德尼扎所拥有的摩哆,抵触刑事法典第426条文(蓄意破坏),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陈伟祥也表示认罪。
最终推事诺拉希达判处被告陈伟祥3项罪名罚款8500令吉,另外6名被告李永轩、刘勇勤、莫哈莫德尼扎、颜瑞兴、陈佳伟、沈正言的两项罪名,每人各罚款5500令吉。7名被告也现场缴付了罚款。
至于一名15岁未成年被告则以每项控状1000令吉的保外,推事择定明年1月6日过堂,以等待社会福利局提呈的道德评报告。
此案主控官为此案主控官为菲道尔鲁斯兰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陈松元。

打架视频网上流传
日前网传一段1分钟40秒视频中,一群男子在路边摊起争执,还有人的摩哆翻倒在地,接着他们互相抛掷桌椅及头盔,现场一片混乱。
有食客试图劝解,但涉及群殴者完全不听劝,在饮食摊大打出手,导致饮食摊的一些器具损坏,所幸未造成严重伤亡。
警方之后证实,这起群殴事件于星期日(10月26日)晚上在龙引大街一个饮食摊上发生,起因是其中一名被告的摩哆发出噪音,引起另一方不满,进而引发冲突。
警方接获投报后于周一(10月27日)凌晨展开行动,扣查多名涉案男子,并申请延扣至周四(10月30日)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