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两姐妹和兄嫂经营中介公司,为3客工安排工作却收取巨额中介费,其中一人月入仅468元(约1497令吉),却需还8000元(约2万5600令吉)中介费,4人全被判罚款。
涉案的三兄妹分别是大哥陈基斯(Kiff Tan,33岁),二姐陈艾莉(Iris Tan,31岁)及三妹陈格蕾丝(Grace Tan,29岁),大哥的妻子张瑞玲(Teo Swee Ling,Pauline)也涉案。
新加坡人力部昨天发布文告指出,调查显示, 这4 人分别经营了Des Ressources、K&E Ressources、International Ressources和Paul Network Pte. Ltd.(Paul Network)中介公司,并参与了非法中介活动。
根据控状,陈艾莉和陈基斯向3名客工多收中介费,包括向工作近1年且月薪仅468元的客工手中,收取8000元的中介费,比限定数额超出7500多元(逾2万4000令吉)。
陈艾莉面对6项抵触雇佣中介法令及3项触犯外劳雇佣法令的罪名,被罚款4万5000元(约14万4000令吉),陈格蕾丝则面对4项触犯雇佣中介法令的罪名被罚3万2500元(10万4000令吉)。
陈基斯被判3万2500元的罚款,法官也下令他必须赔偿7534元4角(约2万4109令吉),妻子张瑞玲则被判处2500元(约8000令吉)的罚款。(人名译音)
中介执照过期 仍安排工作
执照过期仍为客工安排工作,另两名客工被收5300元(约1万6960令吉)中介费。
文告披露,陈艾莉及陈基斯分别在中介执照过期后,继续为客工安排工作。陈格蕾丝不但允许姐姐用她的中介名义提交申请工作,自己也在未注册的情况下,违法在张瑞玲经营的Paul Network私人有限公司办公。
根据控状,除了上述客工,陈基斯也在三妹陈格蕾丝的协助下,间接向另一名月薪650元(约2080令吉)的客工,索取2500元(约8000令吉)的中介费。
陈艾莉则曾向一名月薪为546元(约1747令吉)的客工索取2800元(约8960令吉)的中介费。
4人永久除名
禁参与中介行业工作
人力部表示,涉案4人将被永久除名,并禁止参与中介行业的工作。
当局提醒雇主及中介公司,无执照营业是一项严重罪行,犯罪者可被判处高达8万元(约25.6万令吉)罚款,或长达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中介若被发现犯罪,将可能被吊销执照。
根据人力部条例,客工在本地工作或被雇用的每一年,中介最多只能收取不超过1个月薪酬的中介费,收取的中介费总额也不能超过两个月薪酬。违反规定者,可被判处5000元(约1万6000令吉)罚款,重犯者则可面临长达6个月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