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国籍女子申请公民权近10年 国会解散前 终获内政部长支持信函
(新山25日讯)在大马教育文凭(SPM)考获10A佳绩的无国籍女子,经历近10年漫长公民权申请,终于在国会解散前,收到内政部长的支持信函,为申请公民权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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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小姐(19岁,学生)的原生母亲来自中国,因种种家庭因素后来被领养,如今到了上大学年纪,仍无法申请到身分证。
从2012年起,她的养父母就不断尝试为其争取公民权,经历3次写求情信给内政部长,都石沉大海,直到今年9月9日,获得内政部看守部长拿督斯里韩查再努丁回函签署的支持信,终于捎来一丝好消息。
赖小姐今早在马来西亚妇女及儿童人权协会主席曾德谦陪同下召开记者会,阐述过去因为没有公民权,在她人生路上遇到的坎坷。
赖小姐说,因为没有身分证,她长期以来在日常生活上遇到许多难题,如无法开设银行户头、无法考取驾照、无法打假期工等,连看医生登记时也遇到问题。
此外,国人的基本教育,赖小姐也经历重重波折,小学方面只需要报生纸,但报读中学需要通过向教育局特别申请。
曾德谦说,赖小姐的学业成绩优异,在大马教育文凭获得7A+及3A,如果因公民权问题,可能令国家损失一个栋樑。
他说,在今年赖小姐的个案,是通过联邦宪法第15A条文,即向内政部提出特别申请。
“有幸赖小姐的申请获得重视,韩查再努丁回函一封支持信,并已经将个案转交至国家登记局跟进。”
曾德谦也说,他也发现,自2022年起,内政部都有加速审批不少公民权申请,他称韩查再努丁是很好的内政部长。
“但从赖小姐个案,我们也发现,是内政部官员没有将无国籍者的申请交给部长去审查,我因此对内政部官员提出质疑。”
养父四处奔走 状告内政部
领养的孩子无法获得公民权,养父四处奔走,甚至因此状告内政部。
李先生(58岁,退休人士)週二在记者会上指出,他的儿子今年已经21岁,出世后就被夫妻领养,一直视如己出。
他说,在儿子年满12岁,前往办理身分证时,官员却将儿子的报生纸收回,儿子也因此成为无国籍者。
“儿子虽然完成小学及中学教育,目前已经踏入社会,但是他却没有办法享有公积金、社险等福利保障等福利,甚至手机号码也是要用我的名字登记。”
李先生因此在今年4月,通过曾德谦入禀法庭,与政府对簿公堂,希望为儿子争取公民权。
曾德谦说,李先生是在联邦宪法第14(1)(b)所阐明的出生地原则(jus soli)及血统原则(jus sanguinis)入禀法庭,他也促请政府遵守联邦宪法第 19B条文阐明,被发现的儿童应该可以被假定其母亲是一名永久居民,停止毫无理由的抗辩。
全马有逾30万无国籍孩童
曾德谦说,全马有超过30万名无国籍孩童,人数庞大,是一个政府及社会需要严正看待的问题。
因此,他与一群人士,在今年4月成立马来西亚妇女及儿童人权协会,目前正在筹委会阶段,协助处理无国籍孩童问题。
他说,通常2种情况,容易导致无国籍孩童问题,其一是领养手续不完整,其二是私生子问题。
“在大马,婚外生子如男的是大马人,女的是外国人,但没有注册结婚,孩子会随母亲被当成外国人,得不到公民权。”
他奉告,有外国伴侣的男子,在孩子出生前务必注册结婚,如果一些原因无法注册,请不要生孩子,这是孩子要承担的后果。
为提高无国籍孩童的醒觉,该协会将于本月27日晚上8时30分,在士姑来龙寰镇举办座谈会,并提供免费谘询。
有兴趣公众可联络07-3365863,或电邮[email protected]。
出席者包括该协会副主席林丽梅及秘书锺佩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