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新山市长拿督莫哈末诺拉占提醒各造,非法霸占车位,地方政府可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133法令)第46条文,向非法佔用停车格的违例者开出500令吉的罚单!
近期,新山市区非法看车员与商家非法霸占停车位问题严重,莫哈末诺拉佔指出,当局除了加强巡逻,呼吁民众在面对相关问题时,直接向市政局执法单位举报,他们将会採取行动。
他说,商家若想要佔用停车位,可向地方政府申请停车格预留位子,每个停车格一个月收费仅150令吉,可一次申请最多3个月使用期,接着可更新申请。
他说,在市政局正式前来画上“Rezab(保留)”的黄色字眼前,如果商家没有申请预留停车格却霸占,当局有权採取行动。
据他了解,新山区一些商家不仅没向地方政府申请保留停车格,还在相关停车格放置椅子,有时甚至安排人守在停车格,让其顾客停车。
“其实,除了已预留的停车格,驾驶人士可将车子停放在任何空置停车格,若是遇上停车格遭非法霸占情况可举报。”
莫哈末诺拉佔指出,一般霸占停车格情况发生在傍晚6时后,即无需展示停车固本时段,但市政局执法单位依然可援引地方政府法令,对付这些违法人士。
他指出,执法单位如陆路交通局可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0(3)条文,对付非法霸占停车格的行为,地方政府则可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133法令)第46条文,向非法佔用停车格的违例者开出500令吉的罚单。
他说,民众遇上商家非法霸占停车格时,也可联繫投诉热线(1300-88-0146)或发送投诉内容至WhatsApp(019-778 8212)。
另外,他说,大部分非法看车童出没在依布拉欣路及黄亚福街,向停车民众收取费用,但这并不合法。
他表示,基于市政厅的执法权力有限,只能逮捕触法的市民,之后需交由警方处理,因此需要与警方和相关单位联合行动,以有效对付上述行为。
莫哈末诺拉佔提醒民众,遇上非法看车员时,尽可能不要付费给对方,同时向市政局举报相关行为。
他表示,该市政局今年将会著重解决新山市区交通拥堵的问题,包括重新检讨改进执法的标准作业程序,目前仍有待当局协调完毕后才会落实。
他说,该市政局执法单位将会在先通过扩音方式提醒违停者把车子移开,数分钟后若是没有取得回应,则会把车子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