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佣返乡前“致富” 偷雇主18万现金 首饰
(新加坡12日讯)33岁印尼女佣向僱主表明不干后,乘僱主到大马度假,偷走行李箱内总值超过5万6000元(18万3740令吉)的首饰和现金,以在回国前“致富”,之后转交给另一名女佣典当,并把部分款项汇给男友,被判坐牢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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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优弥(译音,印尼籍)案发时是名女佣,她昨天承认一项偷窃控状。
案情显示,64岁的僱主与妻子在2020年底搬到女儿位于盛港安谷路(Anchorvale Road)一带的住家同住,妻子当时中风行动不便,僱主因此在同年2月聘被告照顾妻子。
去年6月,被告告诉僱主不想继续工作,她同时也得知僱主行李箱裡存放了现金和首饰。

僱主在去年10月,发现行李箱裡的首饰和现金不翼而飞,立即告知女儿。僱主的女儿和女婿在隔月3日检查被告行李后,找到部分失窃的首饰和3800万印尼盾(1万1300令吉))的现金。
调查揭露,僱主在去年9月24日至10月1日到马来西亚度假,留下被告在家照顾妻子。
被告为了在离开新加坡前“致富”,在僱主启程当天中午打开行李箱,将裡头总值5万6793元的现金和首饰偷走。
被告在去年10月15日,传简讯给邻居女佣,约后者到垃圾槽见面。她称要回国,托对方帮忙将部分首饰典当。
被告之后将所得的其中1万1000元汇款给男友,也将部分钱财拿去买衣服、包包和食物。
她在罪行被揭发后,将未典当的首饰、现金和用犯罪所得买的物品,全部吐出来。她也取消给男友的汇款,但扣除服务费后只拿回约9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