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小动物 还阿窿债 男子遭揭发 监24周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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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小动物 还阿窿债 男子遭揭发 监24周

    (新加坡9日讯)!马来西亚男子在阿窿指示下,把小狗小猫藏在改装过的车后座和后车厢,至少11次将它们走私到本地,最终被揭发遭逮捕,判坐牢2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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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是大马国籍的杨江成(54岁,译音),他因抵触动物和飞禽法令(Animals and Birds Act)面对16项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6项,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前天(7日)被判坐牢24周。

    案情指出,被告在干案期间做水管工和打散工,每个月赚1000令吉(约291新元),由于没有稳定薪水,转而向马国阿窿借钱。

    被告杨江成把小狗藏在改装过的车后座。 (新加坡国家公园局提供)

    被告欠下5万令吉(约1万4555新元)债务还不了时,阿窿指示他以来新还钱,每成功走私一只动物会给予170元到175元(约584至601令吉)。被告答应后,阿窿提供车子,并让他直接联系“亚历克斯”询问有关详情。

    被告承认,每一次走私动物的手法相同,亚历克斯会联系他,指示他把车子开到新山的假日广场(Holiday Plaza),随后把车子解锁停放在该处,一到两小时后再回去取车。这期间动物已被塞到改造过的后座底下和后车厢。

    亚历克斯接着会指示被告开到兀兰关卡,成功通关后再到大巴窑1A巷第138座组屋,把车解锁停在该处,两小时后倒回来,期间动物已被转移。完成这一连串指示后,亚历克斯会直接把钱赚到被告马国银行户头,随后阿窿会从中扣除所欠款项。

    不过天网恢恢,被告在3月2日早上11时55分以相同手法走私动物来新时,被关卡人员揭发,逮捕后交由国家公园局做进一步调查。

    被告承认,被逮捕前曾成功走私10次到11次小动物到本地,以每次走私8只动物来算,获得的报酬约1万3600元至1万4000元(约4万6000至4万8000令吉)。

    不人道运输方式

    根据案情,被告最后一次走私的动物包括三四个月大的柴犬、6周大的小猫和3个月大的博美犬,但博美犬稍后在9日后过世。

    根据评估报告,这些动物在狭窄又不通风的环境被运输,小猫还被放在尼龙袋子里,是不人道的运输方式。

    博美犬过世的原因则可能是严重脱水和细菌引起的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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