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8日讯)“再婚妇女放弃女儿抚养权”案;警方介入调查后驳斥传言,并证实母亲因患上抑郁症需就医,才让女儿住进儿童保育中心。
至达城警区主任莫哈末苏海米警监今日发文告指出,至达城警局于週六(15日)晚上8时许,接获一名42岁托儿所经理携带一名11岁女童到该警局投报。
他说,由于女童母亲无法照顾孩子,而女童也曾离家出走,因此对方委托警方将女童送到社会福利局。
“女童38岁母亲于星期日(16日)晚上8时20分前往同一警局报案,指因生活问题而让女儿寄住儿童保育中心。
他透露,调查结果发现,这名母亲患有抑郁症,每月需定期到新山柏迈医院接受治疗。
他说,此案没有发现女童被忽视、虐待甚至性骚扰的情况。女童在没有受到照顾时,独自前往一名托儿所老师的家。
“母亲确实已改嫁,并非单亲妈妈。警方警告民众不要做出任何可能引起他人误解的猜测。”
根据报导,在柔佛州协助管理TBQ福利慈善中心的赫尔曼,在面子书发文痛批一名再婚母亲,只因结婚不到一年的新任丈夫不要其女儿,因此选择抛弃11岁大的女儿。
该贴文引起网民热议,纷纷留言挞伐母亲的举动,竟为了爱情,选择牺牲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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