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讯)一对姐妹花与各自的夫婿及兄弟共6人,因贩毒及拥有枪械,今早在法庭及医院分开被提控。推事更亲自到医院,提控一名行动不便的被告。
其中,4名嫌犯今早在数项相同控状下被提控,包括第一被告西蒂诺法蒂玛(32岁)、第二被告莫哈末拉菲(35岁),二者为夫妻;第三被告阿菲克(23岁)及第四被告西蒂诺莎菲娜(24岁)也是夫妻。
两名女被告,西蒂法蒂玛和西蒂诺莎菲娜是姐妹,她们的一名30岁兄弟被控贩毒。
下身瘫痪的第二被告莫哈末拉菲感染肺结核及冠病确诊无法上庭,另3名被告则被分别被押往新山第三地庭、第一和第三推事庭面控。
推事苏海丽与主控官努阿奇拉之后到新山中央医院病房,进行提控第二被告莫哈末拉菲的程序。
根据控状,4人被控于本月19日凌晨约2时,在乌鲁地南顺福花园一户民宅,被发现拥有5把枪械,有关行为牴触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7条文,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此外,4名被告也在上述相同时间地点,被发现拥有136枚子弹,牴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33条文,若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及鞭笞。
4人也面对3项贩毒控状,他们被控于上述相同时间地点,发现贩卖2万7539克大麻毒品、1818克海洛因毒品及1944克甲基安非他命毒品。
他们的行为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贩毒),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不少于12下鞭笞。
4人在面对拥枪罪下不认罪,案件定于10月26日过堂。
至于贩毒案件则将于2024年1月24日过堂,以等待化验报告。
姐妹花中一人另面对2贩毒及1拥毒罪
除了面对两项持军火以及3项贩毒罪,姐妹花中一人另面对两项贩毒及一项拥毒罪。
被告西蒂诺法蒂玛被控于本月19日上午约9时15份,在乌鲁地南金岭花园一户民宅,被发现贩卖81克的“鸭霸”(Yaba)药片毒品及196克的摇头丸(MDMA)胶囊,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贩毒)条文。
此外,西蒂诺法蒂玛也被控在相同时间地点,发现拥有665克的克他命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拥毒)条文,罪成可被判不低于5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件由推事希达雅、R.莎丽娜、地庭法官希拉审理;主控官则分别是努阿奇拉及王子芊;6名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阿都卡迪。 (人名皆译音)
媒体早前报导,武吉阿曼肃毒组联合柔佛州肃毒组,捣破一组在柔佛州多个地方租屋作为毒品仓库的贩毒集团,逮捕9名本地男女,充公总值超过23万令吉的各类毒品、5支手枪和136枚子弹。
姐妹花一名兄弟被控贩毒罪
姐妹花的一名兄弟,被控贩毒罪。
被告莫哈末陶菲克(30岁)是姐妹花的兄弟,他与另一名被告莫哈末再迪(34岁)被指控于本月19日凌晨约2时15分,在乌鲁地南优景镇一户民宅,贩运59.88克甲基安非他命毒品。
他们行为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贩毒),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不少于12下鞭笞。
两人还被控在相同时间地点,发现持有14.81克大麻,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被面对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 5 年,或两者兼施。
(本报郭芳怡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