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18人涉嫌酒驾今天面控,其中包括一名72岁阿嬷,她被指深夜酒驾还两次闯红灯。
警方昨日发文告指出,共有18人分别在今年3月至9月期间,因未能在警方例行检查时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抵触酒驾罪名而被逮捕。
他们年龄介于28岁至72岁,当中有7名嫌犯还涉及其他交通违规行为,一人则是酒驾重犯。
被捕的18人中,年龄最大的是72岁的黄新太(译音),她今早出庭面控。根据控状,她面对一项酒驾及一项未谨慎和注意驾驶的罪名。
控状显示,她在今年8月日深夜11时59分开车行驶于德曼花园路和西海岸路的交界处时,两次闯红灯。
酒精检测显示,她所呼出的每100毫升气体中就含有42微克酒精,超出法定的35微克。
根据会计与企业管制局记录, 她是一家电子公司Sin Li Electronics Trading的老板娘。
她表示有意认罪。案展至12月14日审理。
根据公路交通法令第65节“未谨慎和注意驾驶”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500元(约5200令吉),或被监禁长达6个月,或两者兼施。
根据公路交通法令第67(1)节的酒驾条文,初犯者可被判罚款介于2000元至1万元(约6934至3万4700令吉),或坐牢长达12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的罚款介于5000元至2万元(约1万7335至6万9300令吉),以及坐牢长达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