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1日讯)中风老人涉及上周在居銮一间住家性侵一名6岁女童,今日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80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
63岁的被告单身且没有工作,今日在地庭法官阿布巴卡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事发时,受害女童36岁的父亲正在被告家外安装围栏,女童则被邀请进入被告家里,但当围栏安装工作完成后,女童的父亲想接受害者回家时,亲眼目睹女儿被性侵。
控状指出,被告于本月22日下午1时30分至下午2时之间,在家中性侵受害女童,牴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肢体性侵),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另须施以鞭笞。
此案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指出,性侵是非常严重的罪刑,涉及一名6岁儿童,他要求法官不要允准被告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亚伯拉罕替被告求情说,被告应该获得保释,因为被告中风,并需要照顾91岁的母亲。
法官随后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释,每月必须到居銮警区报到,皆不得接触或骚扰受害者及其家人。
法官并将此案择定12月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