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讯)从1971年就开始偷,不断进出监狱却死性不改,75岁女扒手去年又在各商场找旅客下手,称是“从有钱人的身上借钱来救济自己”,被判坐牢4年。
被告是来自马来西亚的黄金瑞(75岁),她面对5项偷窃罪,今早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主控官在庭上指出,被告一般会找人多的商店,检查电眼位置后,刻意避开电眼干案。她会到目标身边佯装看商品,再一手伸入目标没关上的包包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扒走钱包。
受害人大多是外国旅客,来自印尼、韩国等地。被告所偷到的现金与物品总价值超过7000元(2万4400令吉)。
根据案情,被告在今年1月22日下午3时10分,在金沙的LV店里,从一名女郎的包包里,偷走一个价值1500元的Gucci钱包,里面除了身分证、信用卡和提款卡外,还有50元现金。
1月31日傍晚6时30分,她再到高岛屋购物中心底层2楼的面包店里干案。当时,她发现一名印尼妇女(65岁)的包包拉链没有拉起,就刻意站到她身旁,一手拿面包,另一手悄悄从包包里扒出钱包。
被告两次行窃后落网,于2月8日被控上法庭,但获得保释后又再犯。
2月15日下午4时10分,被告在武吉士村的一家商店内,以同样的手法扒走一名韩国旅客的钱包。
她嫌钱包不值钱,拿走现金后将钱包丢在店内。旅客找回钱包,但现金都丢了,因此报警。
4月26日被告二度被控,保释金额也提高,但她获保4天后再次行窃,于5月26日还押至今。
被告求情时说,她认为自己只是“ 从有钱人的身上借钱来救济自己”。
女扒手回大马继续偷
从罚款、坐牢、改造性监禁再到预防性监禁,女扒手还回大马继续偷,在那里服刑后再入境新加坡干案。
主控官指被告前科累累,从1971年开始行窃,从一开始的罚款,到后来坐牢,1991年被判5年的改造性监禁后,2004年更是被判10年的预防性监禁。
被告没有因此悔改,2014年出狱后,她返回大马继续偷,四次在大马坐牢,之后又回到新加坡行窃。
主控官指这次本该再建议法官判她预防性监禁,但基于被告年事已高,因此要求法官判她坐牢4到6年,并下令她做出7000多元的赔偿,若没能赔偿便由监刑取代。
被告称偷窃仅为了生存
被告称丈夫对家中一切不管不顾,还拿她赚的钱去嫖去赌,她称自己偷窃仅为了生存。
说福建话的被告通过通译员说,她来自非常不幸的家庭,丈夫抛弃她,对她不管不顾,也没有给家用,丢她自己去养大孩子。
被告称被问话时否认罪行,是担心自己又得坐牢。
她说儿子如今坐轮椅,孙子又有病,自己也得吃很多药,因此恳求法官给她最后一次机会,对她从轻发落,她也发誓不会再犯。法官下判前表示,希望被告会遵守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