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为到新加坡找工作,印尼籍男子从峇淡岛乘船到新山海边后,再从新山游泳到乌敏岛,再辗转游上新加坡。
男子在新加坡非法逗留约10个月后被捕,因非法入境及逗留,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被判监禁15个月及鞭打7下。
《联合早报》报导,34岁被告莫哈末依扎尔已有4次非法入境前科,而此次面对两项牴触移民法令的控状。
根据案情,今年10月23日,被告因无法证明自己在新加坡合法逗留,而在靠近新加坡惹兰万邦的兀兰路,遭移民与关卡局人员逮捕。
当局在提取被告指纹后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早前曾4次非法入境,最近一次是在前年9月24日,因未持合法证件入境新加坡而被判坐牢一年,以及鞭打6下。
被告在去年4月28日出狱后,被移民局遣送回国,当局也以书面通知被告,他已被禁止入境新加坡。
可是在去年12月底,被告再次铤而走险,决定非法入境新加坡找工作,于是从峇淡岛乘船到新山士都兰海边。
在士都兰海边待了两晚后,被告来到一个不知名的沙滩,用充气的黑色垃圾袋当“浮板”,先游上了乌敏岛,在休息半小时后,继续游到樟宜海滩,顺利非法入境新加坡。
控方指出,这是被告第5次违法入境新加坡,也是第4次在被禁进入新加坡的情况下再度违法入境。
被告从2017年起就4次触法,即使多次被判坐牢以及鞭刑,仍一犯再犯,因此请求法官判他坐牢14至16个月,以及鞭打7下。
被告求情时称,他的父母生病,也须要养育孩子,他愿意接受鞭刑,但希望刑期可以短一些,恳求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