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1日讯)19岁女子惨被继父性侵6年,狼继父和母亲分别面对乱伦和教唆控状,但继夫不认罪,母亲则承认教唆罪名,案展明年1月30日过堂和下判。
从事油漆工作的43岁继父与受害少女41岁的母亲(家庭主妇),是在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巴卡面前聆听控状后,男被告今日改口不认罪,女被告则俯首认罪,法官将此案定于明年1月30日过堂和下判。
43岁的继父被控于2021年某日晚上11时30分,在昔加末某住家,性侵继女,牴触刑事法典376B条文(乱伦),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0年及不超过30年及鞭笞。
少女的亲生母亲则被控于同样的时间、地点,教唆继父强奸女儿,牴触刑事法典109条文(教唆),并在刑事法典376B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少于10年及不超过30年及鞭笞。
案情指出,少女于13岁开始惨被继父性侵,虽曾告诉母亲,但后者却没有报警,反劝受害者哑忍,受害少女被继父强暴长达6年,直到日前才向警方报案。
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由于此案严重,加上两被告都是受害人近亲,建议法庭不准被告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