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讯)承包商锄头砸破车镜,4项蓄意破坏罪名成立,坐牢14个月。
被告法依札(45岁,单身)总共面对4项指控,今日在麻坡第一推事庭女推事法汀达丽拉面前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推事判处被告每项控 状,各坐牢14个月,不过,刑罚同时执行。
第一控状指出,被告在4月27日凌晨3时,在毛基尔垦殖区哥拿可3路,蓄意砸坏33岁车主努鲁艾拉的日产GRAND LIVINA轿车车镜,导致对方蒙受2023 令吉损失,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恶作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及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控状指出,被告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蓄意砸坏50岁车主祖卡纳因的宝腾赛嘉轿车车镜,导致对方蒙受1270令吉损失,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第三控状指出,被告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蓄意砸坏40岁车主尼南的宝腾华嘉轿车车镜,导致对方蒙受1380令吉损失,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第四控状指出,被告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蓄意砸坏40岁车主尼南的宝腾奔舒娜轿车车镜,导致对方蒙受1090令吉损失,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被告同时也被指控,在上述时间和地点,被发现拥有0.17克海洛因毒品,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判刑, 罪成可 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
不过被告的拥毒案因为化验报告尚未完成,推事于是将此案择日在7月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