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3日讯)老师食髓知味,连续两天对班上一名女生进行猥亵,今日被控两项性侵,但他以健康为由,要求法官从轻量刑,最终获准1万令吉保释。
被告莫哈末法兹(58岁)今日被庭警拘押到麻坡第一地庭面对两项性侵指控,他在法官依万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早前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让被告以2万5000令吉担保,不过被告向法官表示自己有心脏病,妻子患有乳癌,薪水被减去25%,目前已被调职,因此被告向法官要求减低保释金。
法官于是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此案择日在6月12日过堂。
第一控状指出,被告在去年10月4日早上6时50分,在巴莪一间淡米尔学校,抱住一名当时年仅12岁女童的大腿和触摸私处,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4(a)项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第二控状指出,被告在去年10月5日早上7时,在同一学校内,亲吻同一受害女童的嘴和额头,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项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指出,被告是受害女童的国文老师,第一次猥亵女童时,女童曾向其他老师申诉,但没有学校没有采取行动,被告得寸进尺,第二天在学校又向女童作出侵犯行为,女童回家后告诉父母,警方在受害人父母报案后被捕。
(本报刘福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