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8日讯)拥有10个孩子的失业汉于过去3个月在麻坡多家银行假扮好人,协助插不进卡的长者提款,殊不知这是他的早有预谋,不仅用摩哆坐垫皮阻塞入卡缝,还趁机偷龙转凤事主的银行卡,再盗取他人金钱。
43岁的山希尔从今年3月16日至6月3日之间,分别在麻坡二马路的人民银行、砂香街的大众银行,及巴冬的国家储蓄银行,以相同手法破坏银行的提款机,再等待目标出现。
麻坡警方共接获4名乐龄事主报案,他们在发现提款卡出现问题后前往银行询问,却被告知自己并非持有人,才惊觉事前遇到的假好人已偷偷换走提款卡并读取密码,而户头里的存款也被盗走,总计损失逾5万令吉。
(本报刘美娇摄)
被告被控于5月11日及6月1日至3日之间,在麻坡人民银行不诚实盗取旺阿兹(67岁)、马哈迪(68岁)及卡玛丽雅(70岁)的财物,即分别7500令吉、3万3750令吉及2750令吉;另一项控状指被告在3月16日上午11时,在巴冬国家储蓄银行盗取一名女事主共7780令吉。
被告此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6个月监禁,或坐牢不超过5年,鞭笞及罚款。
被告也被控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即于4月29日早上8时15分破坏砂香街大众银行提款机的读卡器,及于6月1日上午10时53分,使用摩哆坐床垫皮插入提款卡缝口,至机器无法操作。
上述两间银行分别亏损1412令吉及788令吉的维修费。

被告谎称自己是印尼籍
罪加一条
被告犯案累累,接受警方调查时也不诚实,谎称自己是印尼籍,罪加一条。
面控时全程底着头,并不停点头认罪的被告,在法援局律师诺哈菲查已离庭时,亲自向推事法丁达丽拉哀求把判刑减至最轻,因为他坐牢后只能留下妻子独自照顾10名子女,当中7人尚在求学。
法丁达丽拉告诉被告,在做出犯法行为前,须先想想家人,希望被告能从案中吸取教训。
被告被控在6月15日至23日之间,被警方传召助查案件时,谎称自己是名叫里尔达比的印尼籍,及拒绝出示身分证,警方深入调查后在被告于居銮的住家搜获其大马卡。
被告为此牴触刑事法典第177条(提供虚假资料)。
承认9项罪状
共判坐牢91个月及打6鞭
被告承认9项罪状,共判坐牢91个月及6下鞭刑,另罚款5500令吉。
不过,鉴于所有刑罚同步执行,被告仅需坐牢15个月、鞭笞6下及罚款55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诺乐丽娃蒂副检察司。
另外,被告的另两名同谋,同样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下面控,被推事谕令他们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该两名被告沙夫安(31岁,保安人员)与罗斯兰(43岁,割草工友)各被控于6月15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在麻坡警区的尿检结果为冰毒阳性,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推事允准两名被告以1500令吉罚款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案件择定于8月1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