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1日讯)青年18岁时涉及贩毒,由于辩方成功挑起疑点,6年后他终逃过死刑,被判无罪当庭获释,高庭法官告诫青年“请远离毒品”。
现年24岁的被告莫哈末沙希旦,为南方环保有限公司(SWM)前雇员,于今日在麻坡第二高庭面对贩毒的提控。
(本报刘福来摄)
辩方律师拉美斯霍申今日于庭上成功挑起合理疑点,即控方无法证明在第二个房间内的毒品属于被告所有。
承审此案的麻坡第二高庭司法专员苏利亚古马,基于控方证人的供词出现矛盾和疑点,因证据不足,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无罪获释放。
他作出判决后,告诫被告说“虽然法庭恢复了你的自由身,但毒品确实在你家搜到,只是不能证明真正属于谁拥有,虽然你被获释了,但你必须远离毒品。”
被告莫哈末沙希旦今日下午在获释后,于庭外含泪与代表律师拉美斯霍申拥抱和道谢。
根据之前的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1月5日凌晨约2时30分,在麻坡新加望甘榜敦依斯迈2的一户民宅,贩运208克冰毒,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39B(2)条文同读。
案情指出,警方根据情报,突系新加望模范村一户民宅,在屋内逮捕当年只有18岁的被告,过后警方在被告带领下,在屋子内的第二个房间,的橱柜里面搜获一个包裹里藏有疑似冰毒毒品,警方把起获的毒品送去新山化验局化验,证实该毒品重量208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