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7日讯)华裔中年流浪汉趁夜市集人潮拥挤时,触摸少女下体,今日被控性侵罪。
50岁的被告何克忠,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法官阿布峇卡听控状后,否认指控。
法官聆听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庭上以性侵是严重罪刑,受害少女仍未成年,被告没有亲人为由,请求法官勿允准被告保外,法官于是将此案择日在9月10日过堂。
控状指出,被告于上周三(7月31日)下午约4时15分,在居銮甘榜巴野夜市集人群中,触摸15岁少女的阴部,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肢体性侵),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条文下被定罪,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指出,被告的身分地址显示来自彭亨州而连突,目前在柔佛州居銮流浪。
事发时,被告在人来人往夜市集的人龙中,触摸少女私处。警方在少女报案后,将被告逮捕,并以意图性侵罪名将被告提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