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4日讯)“我要照顾父母…”
“火魔吞祖孙3人”案;死者夫妇的儿子潜逃近一星期后,已遭警方逮捕,持枪警方今早将身材魁梧的48岁嫌犯带上麻坡推事庭,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第436条文(蓄意纵火烧屋)、第326条文(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向麻坡推事庭申请延扣,申请延扣令。
推事法汀达丽拉允准警方,从即日起延扣嫌犯7天至本月20日,协助进一步调查。
死者夫妇的儿子,即48岁嫌犯阿兹曼还以要照顾父母为由,向推事求情,显然还不知父母已在大火被烧死,令人嘘唏。
嫌犯在法庭时,没有闪避媒体的摄影镜头。
麻坡警区主任慕克里兹助理总监证实,警方逮捕48岁嫌犯的消息,并向法庭申请延扣令。
据警方透露,嫌犯是在今日凌晨约1时,在吉隆坡武吉免登被捕,被告当时在闲逛。
据初步了解,嫌犯没有案底,曾在工厂工作,2019年失业后赋闲在家至今,鲜少与邻居交谈和社交活动。
上周五(9日)凌晨约1时30分在麻坡巴莪甘榜巴也勒丹发生一场夺命大火,相信当时熟睡中的屋主夫妇即82岁的莫哈末诺莫哈末耶辛和76岁的阿拉,被烧成焦尸,而11岁孙女诺拉迪丽雅纳被公众及时救出,但送往医院后宣告不治。
另一名14岁长孙女诺拉兹玛,及时逃出生天,并到附近亲戚家求助,她被发现头部及手部受伤。
姐妹俩被祖母叫醒逃生
据伤者诺拉兹玛的口供透露,案发时,姐妹俩被祖母叫醒逃生,两人逃到屋后,看到舅舅(嫌犯)面露凶恶,持木棍打她。她用手挡至右手骨折和头部受伤缝了6针,在她逃跑时,被告继续攻击即11岁的妹妹诺拉迪丽雅纳。
被警方列为嫌犯的48岁男子阿兹曼,为死者夫妇的儿子,他与4名死伤者同住一屋檐下。事发时,有村民目睹他骑着摩哆离开现场。至于死者屋主夫妇的43岁女婿诺哈辛则在外州出差。
经过尸检后,警方从最初的猝死案件,改以谋杀、蓄意纵火烧屋,以及严重致伤他人的角度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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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刘福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