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早前罪成被判坐牢一年后,今日发声明表示不会针对刑罚上诉,并于今午遵照法庭指示,正式入狱服刑。
据《联合早报》报导,62岁的易华仁于今午3时32分,在一名男亲友陪同下乘车抵达国家法院。
他身穿深蓝色短袖衬衫和黑色长裤,与他之前出席法庭聆讯时西装笔挺的装束有所不同。
高庭法官洪承利上星期四(3日)下判后,批准易华仁延期服刑,让他在今午4时到国家法院4A庭室报到。
易华仁与7名亲友和他的代表律师见面,轮流拥抱道别,而其中一名女亲友在与易华仁告别后,眼眶泛红。
易华仁随后在亲友的目送下,在下午约3时46分,被庭警带离庭室。
另外,易华仁入狱前发出的声明则指出,他将不会针对刑罚提出上诉,并指控方将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修改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对他而言很重要。
他承认身为部长,在第165节条文下接受物品和好处是错误的行为,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并向所有新加坡人致歉。
他感谢所有在艰难时刻支持他的家人和朋友,以及律师,并称过去30年能够为选民和新加坡人服务,是他一生中最大的荣幸,而如今这一篇章即将结束,他与家人将怀着感激继续生活。
若易华仁在狱中表现良好,刑期得以缩短三分之一的话,他将可能提前在明年6月初出狱。
他是新加坡独立以后,首名因为向有公务关系者索取,并接受贵重物品而被治罪的公职人员。
62岁的易华仁于上周四(3日)因以公职人员身分,索取和接受价值40万余元的物品及好处,被高庭法官洪承利判处他坐牢一年,比控方所要求的六至七个月多出将近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