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8日讯)丈夫因拒绝任职医生的妻子停车购买食物而起争执,并拳殴妻子致伤,今日被判坐牢一个月。
34岁的被告莫哈末法立是承包商,他于今年9月19日下午约2时20分殴伤妻子,并在隔天被警方逮捕。他于9月23日在峇株巴辖地庭面控时,否认家暴,当时获准以2000令吉保释候审。
莫哈末法立被扣留长达40天,直到今日案件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过堂时,他向推事苏海拉承认有罪。其刑期从9月20日被捕日算起,因此被告今日被判刑后,就已刑满被释放。
莫哈末法立被扣留长达40天,直到今早案件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过堂时,向推事苏海拉承认有罪。他求情时坦言仍深爱妻子及孩子,希望在被扣40天后见妻儿,不想继续留在监狱里。
被告与32岁任职医生的妻子,育有一名孩子。他被控在事发当天在峇株巴辖苏雅花园杜卡斯路,在车内蓄意致伤妻子,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与第326A条文同读,罪成可判坐牢最高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而在第326A条文下,将可面对根据第323条文定罪所实施的最高刑期的双倍监禁。
根据案情,被告的妻子向警方报案,因要求丈夫半途停车在一间店买食物被拒,夫妻俩争吵后,她遭丈夫捶打右手臂6下而受伤。
此案主控官为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被告则无代表律师。
较早时,控方提呈被告妻子的声明,表明对丈夫易于暴怒及时常殴打她的行为感到失望。
“我害怕丈夫,我不想再与他同住。我不明白为何时常无缘无故被他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