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4日讯)为女人争风吃醋,罗厘司机将友人打致重伤,被控严重伤人罪。
36岁被告莫哈末阿比兹,今日在麻坡第一地庭被控。
控状指出,被告与另一名38岁的渔民友人,两人于今年3月25日凌晨12时至凌晨1时30分之间,在麻坡县毛基尔垦殖区(Felda Moakil)峇央路(Jalan Bayam)一户屋旁,蓄意严重致伤28岁的男子。
被告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并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伤者也是被告相熟的朋友。而被告否认有罪。
案情指出,伤者为了一名女子,与被告心生嫌隙,趁夜深人静要到被告泊放罗厘的地方纵火烧罗厘,遭被告持木棒攻击致受重伤被送入医院治疗。被告事后被警方逮捕。
此前,被告的国家法律援助会律师莎吉娜苏海米向法官求情指出,被告是一名罗厘司机收入不稳定,与妻育有7名子女,并须承担奉养父母,双亲皆患有老年慢性疾病,要求法庭允许被告保释。
推事娜丽曼在聆听辩方陈述后,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此案并择日在12月17日过堂。
(本报刘福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