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訊)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將通過人才培訓中心證券業發展機構(SIDC),與馬來西亞中小企業機構(SME Corp)及大學等單位合作,通過教育向非上市公司和中小企業推廣“馬來西亞企業監管守則”。
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于今年4月推出全新守則,將更注重企業治理文化的國際性,不僅應用在上市公司,也鼓勵非上市公司,包括企業、中小企業和持有執照的公司,遵守該守則。
擬定年策略計劃
證券業發展機構專業發展總監沙烈哈山今午出席由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在新山舉辦的第四站“馬來西亞企業監管守則”巡迴講座后說,該機構希望藉由主動與不同的夥伴合作,希望讓更多中小企業瞭解,全新守則旨在加強堅持問責制和透明度的企業文化。
他說,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已經擬定未來3年策略計劃,證券業發展機構也準備探索各種合作的可能性,包括邀請大學或大專學府討論合作,檢視他們現有的企業監管模式。
“我對合作的方式抱持開放的態度,希望可以接觸大學及大專機構,討論通過教育課程,除了商學系學生,也讓其他不同學科的學生可以選修課程。”
他說,該機構先后在吉隆坡、檳城、古晉及亞庇舉辦巡迴講座,獲得出席者的正面反饋,一些人也詢問全新守則在推出后的進展。
“我們發現不少中小企業都有興趣,他們提出的問題在于要如何開始執行,怎樣才能落實良好的企業監管,這也是一個挑戰。”
出席者包括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總經理助理納迪亞。
沙烈哈山:慎選董事成員
沙烈哈山認為,不管來自什么背景,任何公司或企業的董事部應由提名委員會,慎選及做好評估工作,讓合適的人選來出任董事成員。
“對提名委員會來說,做好評估工作才是最重要,不管被提名進入董事部的人選的背景如何,來自政治背景、公務員抑或是家族提名,只要委員會認為人選適合,就可推薦。”
他是針對記者詢問委任政治人物或公務員擔任公司董事成員的問題,如是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