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火爆男到醫院探病,卻為了錢而對住院的女友動粗,把她推倒在地,將她的3根肋骨骨折。
男子事後要賠償女友約7800元(約2萬4180令吉)的醫藥費,女友拒收,還跟他分手。
火爆男因此惹上官司,今早被判坐牢罰款。
《聯合晚報》報導,被告柯建良一共面對3項控狀,今早被判坐牢兩週,罰款1000元(約3100令吉)。
案情顯示,去年5月4日,被告的31歲女友在馬來西亞登嘉樓潛水時被海洋生物刺傷,腿部腫大,她回國後到伊麗莎白諾維娜醫院求醫並住院。
隔天下午5時45分左右,被告探望女友,結果兩人為錢財糾紛開始吵架。
兩人越吵越烈,被告脾氣也越來越大,開始砸東西在地上、爆粗口、推扯女友、拿起枕頭想打女友,甚至為了不驚動病房外的護士,將房門堵住。
女友試圖衝出房門求助,出手想推開擋在門口的被告,但卻被告推倒,撞到木製沙發床,趴倒在地。
女友站不起來,拖著身子在地上爬行按鈴求助。趕到病房的護士在女友要求下報警,但被告在警方到場之前離開。
女友因為事件多處受傷、包括3根肋骨骨折、呼吸困難、瘀青、脊椎骨受創疼痛等等,住院多日接受治療,住院病假延至去年8月31日。
女友後來提出分手,但被告卻繼續發短訊給女友,還被指在去年5月20日,同一天內發了多則短訊騷擾女友,內容包括以粗話辱罵女友、叫女友滾開,以及要女友對他揮手道別等。
代表律師為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悔不當初,甚至開了一張約7800元的支票給女友,想幫她將醫藥費餘額還清,但女友不肯接受。
主控官表示,女友不接受賠是因為不想與被告再有瓜葛,不願意接受他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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