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0日訊)“屋主抗匪致死匪徒”案,原本被警方援引謀殺條文調查的屋主,在警方把調查報告移交給布城的總檢察署后,警方受指示不必採取進一步行動,因此屋主獲得釋放。
新山南警區主任沙胡里納因今早受詢時證實,警方不會提控涉案屋主,屋主于前天(8日)獲得釋放。
此案于本月3日下午2時45分左右,在烏魯地南優景鎮惹那威3路一間單層排屋發生。
華裔男子破門干案時,與奮力抗匪的屋主起爭執,結果被男屋主用菜刀刺死 ,屋主則頭部受傷入院。
匪徒在闖入屋子后,用螺絲起子挾持屋主,在屋內搜刮后,強迫屋主打開后門讓他逃走,男屋主在廚房用22公分長菜刀反抗,命令匪徒交出財物不果,匪徒在兩人發生衝突后中刀身亡。
警方較后證實被刺死的32歲匪徒干案累累,生前擁有14項犯罪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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