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2日訊)“潛入王宮圖偷蘇丹跑車匪落網”;31歲巫裔男子昨日在新山法庭被控擅闖武吉士林王宮、破壞王宮車庫和吸毒3項罪名時,皆不認罪。
失業的被告沙努西莫哈末,來自振林山甘榜馬來由,被控于本月1日中午12時30分闖入王宮,牴觸1959年禁區和禁地法令第5(1)條文,並可在第7條文下同讀。
第二控狀指被告在當天中午12時49分,破壞王宮內車庫,造成2萬令吉損失,牴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蓄意破壞),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第三控狀指被告于當天下午5時,在新山南警區分別被檢驗出吸食安非他明和甲基苯丙胺(冰毒),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
一旦被控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
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沙菲克副檢察司,他基于1959年禁區和禁地法令第8條文下,要求法庭不讓被告保外候審。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則要求保釋,以照顧其家人。
推事茜蒂哈加阿里最終決定被告以9000令吉,另加一名擔保人保釋在外,案件定于4月2日過堂。
被告因無法繳付保釋金,被送往烏魯槽扣留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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