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女小販助手換上紅衣上賭場,向一名男賭客猛笑拋媚眼;賭客被迷倒,贏錢后帶她吃喝再開房,一覺醒來不見伊人倩影,身上總值6388元(1萬9200令吉)財物不翼而飛。
這名來自中國的女子叫傅香,47歲,她過后被警方逮捕控偷竊,她不認罪,經審訊罪成,昨午被判坐牢4個月。她是一名離婚婦,育有在理工學院求學的孩子。
偷竊案發生于2013年11月18日凌晨4時,地點位于芽籠15巷的Hotel 81 Spring酒店客房。
被告偷走男子周松興(62歲)的一條金項鏈、兩枚金戒指及現金2000元(6000令吉),總值6388元。周松興也是一名小販攤位助手。
案件審訊期間揭露,事發前的午夜時分,穿戴金飾的周松興帶著1000元(3000令吉)賭本上濱海灣金沙賭場試一試手氣。
贏錢後被搭訕
凌晨1時周松興在賭場看到身穿紅色連身裙的被告,被告一直對著他笑,他也以笑容回應。
約一個小時后,在賭桌上贏了1000多元的周松興要離開賭場時,被告上前與他搭訕,表示自己肚子餓但沒錢吃飯。周松興帶被告到濱海灣金沙的一家餐廳吃飯喝酒。
用餐時被告表示可以為周松興按摩。兩人隨即乘搭德士前往芽籠的酒店開房,被告在性交結束后履行“承諾”,為周松興按摩直至他睡去。
清晨6時50分周松興醒過來看不到被告,一查之下才發現財物不翼而飛,最后只在口袋裡找到一張50元鈔票,馬上通知酒店職員並報警。周松興過后在錄口供時說,他相信50元是被告留給他搭德士用的。
警方之后發佈緊急公報通緝紅衣女,並在2016年底將她逮捕。(人名譯音)
法官點破被告狡辯
紅衣女稱是周松興主動脫下金飾,給她去典當還債,但被法官點出破綻,月入只有千余元的受害人不可能對陌生人如此大方。
根據法官馬文德發表的口頭裁決,被告落網后錄口供時,向警員承認“出于貪念”而犯下偷竊罪。但過后反口不認罪,沒有請代表律師的她選擇自行抗辯,並上證人欄供證。
被告稱,兩人上床后,周松興主動脫下身上的金飾,叫她拿去典當還債,之后才慢慢還錢。
法官認為,被告的說法令人難以置信,周松興生前不算富裕,只有能力租房間住。
在裕廊東一帶的小販中心當肉骨茶檔口助手的他,月入只有一千元,他不可能如此大方把如此貴重的首飾交給才剛認識的被告。
驚覺剩3個月命
受害者留供指證
男子驚覺自己只剩3個月性命,但他死了也要“指證”紅衣女。
原本等候上庭供證的男子,發現自己患癌只剩3個月性命,特地錄好呈堂口供書,確保死后也能討回公道。
開審前逝世
庭上揭露,案件定今年1月18日開審,豈料周松興在開審兩周前,即今年1月3日逝世。
根據周松興于去年9月19日所錄的口供書透露,他被診斷患有第四期食管癌,醫生表示他只剩三個月的性命,因此他很可能來不及上庭供證。
于是,周松興錄下口供書,完整交待案發經過,好讓控方在他死后,可用這份口供書取代他上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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